如盾罪名量刑词典 · 普法专栏 · 广东如盾律师事务所

科长收 20 万、局长收 200 万,差距不止十倍

贪污罪受贿罪职务犯罪
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三条、第三百八十六条(贪污罪、受贿罪):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
“收了点好处费,又不是抢的,至于坐牢吗?”

在职务犯罪里,贪污和受贿是最高发的两个罪名,而且它们共用同一套量刑标准。

贪污罪规定在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二条、第三百八十三条;受贿罪规定在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五条、第三百八十六条。两罪“数额较大、数额巨大、数额特别巨大”三档的门槛完全一样:

所以标题那句话的答案:科长收 20 万,刚过“巨大”线,在三年到十年这个区间;局长收 200 万,还在同一档,但靠近顶端。真正把人拉开差距的,是 300 万那条线——一旦越过,就进入了十年以上甚至无期的量级。

顺便说一个常见误解:很多人以为“退了就不算”。退赃退赔、认罪认罚、自首立功,都是从宽情节,能影响判多久,但不是把“收了”变成“没收”。

还有一点,受贿不止收钱。收受财物、干股、房产、甚至承诺将来给好处,都可能进这个罪的评价范围。

想知道具体情形大概落在哪个量刑档?微信搜一搜搜「如盾罪名量刑词典」小程序,483 个罪名量刑标准、起刑点、立案标准一键查,律师办案也在用。

本文仅为法律科普,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如遇实际案情,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。广东如盾律师事务所。